深夜公審電擊逼穿女僕裝 5女凌虐閨蜜遭起訴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 蘋果日報閨蜜女僕深夜 | |
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 |
新竹縣一名陳姓女子(23歲),因不滿遭友人官姓女子說壞話:「在外面做S(性交易)」去年6月間夥同楊、盧、游、余4名女子,由楊女以看夜景為由,將她誘至山區輪番「公審」,一夥人以電擊棒電擊、強剪頭髮,甚至強脫衣物逼換女僕裝拍照,所幸附近民眾報警,警方趕往解救並帶至驗傷,雖楊女到案後否認,但其他4名女子皆坦承犯行,新竹地檢署依《刑法》剝奪行動自由罪嫌將5女全部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楊女、陳女、盧女、游女、余女先前均與官女有過節,眾人推派楊女在去年6月8日晚上7時許,藉逛夜市、看夜景等藉口,將官女誘出,並於當晚9時許開車將官女載往新竹縣湖口鄉羊喜窩路段The One南園人文休閒客棧門口前,其他4女則負責集結多人到場助勢。
被害官女指控,楊女打電話約她出門,兩人先去新豐新庄子逛夜市,逛完後要再去湖口山區喝咖啡看夜景,待抵達時,她才發現自己在山區某處莊園門口前,並已有陳、盧、游和余等4女先到場;當時楊女搖下車窗後,外面女生一把搶走官女手機,不讓她求救,接著打開車門,其中有人拿出電擊棒,威逼她下車,不料下車後,就被拖到路燈下拳打腳踢。
官女指控,陳女質問她有沒有到處在外面說陳女「做S(性交易)」?只要她否認就被甩耳光。接著盧女質問,為什麼在外面說盧女是米蟲、不工作,只用男友的錢?她也否認,即遭一陣拳打腳踢。只要回答讓她們不滿意,就被拳打腳踢,或由游女持電擊棒電擊;余女還持利剪擅自剪斷官女頭髮,最後甚至強脫衣物,逼她換上女僕裝,供眾人拍照作樂。
檢警調查,官女受辱長達半個多小時,無法自由離去,且臉部遭電擊傷、頭皮挫傷、背部挫傷、雙上肢擦挫傷及雙小腿擦傷等傷害,直至路人見狀報警。警方到場後,官女才未再繼續受虐。
楊女雖否認全部犯行,辯稱當天只是想要幫大家談和,才開車載官女到現場,沒有預料到會發生這樣的事,不過其他4女都已坦承不諱。檢方認定5女均犯《刑法》剝奪行動自由罪嫌,全案提起公訴。(突發中心黃羿馨/新竹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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