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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葡萄王生技排放污水飄異味水錶失常 將遭環保局重罰60萬 [打印本頁]

作者: 法律王    時間: 2012-10-11 02:17 AM     標題: 葡萄王生技排放污水飄異味水錶失常 將遭環保局重罰60萬

NOWnews – 2012年10月10日 下午9:36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維繫清淨環境取締不法無假期;今天雖適逢國慶假日,環保局仍排班進行夜間稽查,10日凌晨查獲中壢市龍岡路葡萄王生技公司污水水錶流量讀數與紀錄不符,違反水污法第18條規定,將遭受最高可處新臺幣60萬元之罰鍰。
環保局10日由稽查科股長曾繁信帶隊執行夜間稽查,於凌晨0時守候在經常遭地方陳情有異味的中壢市龍岡路葡萄王生技公司放流口,至凌晨1 點15分發現放流口開始排放廢水,稽查人員立即採樣現場檢測ph值8.8水溫26.7度,尚符放流水標準,也沒有明顯異味。稽查人員另外採樣送驗bod及ss,待檢驗結果,再做後續處理。   
稽查人員進廠查核10月份操作紀錄,發現污水水錶流量讀數為298806,但操作紀錄為306854,兩者明顯不符;讓稽查人員不解的是,紀錄表應該是依照流量表抄寫,若操作紀錄數值高於流量表的數字,就讓人疑猜。而且,雖然看起來只是數值上的登載不實,但是,卻又可能涉及偽造文書之嫌。
廠方人員表示,水錶故障多日,已辦理採購,新品一到立即更換,但紀載不實部分,已違反水污法第18條登載紀錄不實之規定,稽查人員除限期改善,並帶回採樣檢測,視檢測結果,最高可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另外,環保局其它組稽查人員也表示,曾經在兩個月前,在該廠發現水錶數值差異的問題,並通知儘速維修和更換,但卻在這次稽查發現數值更大的差異。
環保局表示,各工廠企業若有設備損壞,除應向環保局報備,也應立即進行換修,若等到稽查人員稽查發現時才告知,除引發推脫之聯想及不必要的爭議,也因違反相關法令,而遭受處罰和送辦,影響商譽。因此,業者切勿在遭受稽查或造成環境污染後,才警覺問題的嚴重性。
   



作者: 厚厚厚    時間: 2015-1-15 09:32 AM

這對他們來緊也不過是小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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